日前,特殊群體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工作在6個社區拉開序幕。這標志著該縣特殊群體老有所養問題將徹底解決。
特殊群體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對象主要是曾在各類企業參加工作的職工,因各種原因離開企業后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城鎮退役軍人、原城鎮上山下鄉知青未安排工作單位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城鎮各類無人事、勞動等部門招用工手續、具有本縣非農業戶籍人員。參保對象按甘肅省個體工商戶繳費比例從1996年7月1日補繳養老保險費,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本金和利息由個人全部承擔,連續繳費不低于15年,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上述參保對象達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未滿15年的,經本人申請可延長繳費時間,最多不超過5年。退休后養老金的標準將隨著國家政策的調整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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